兴化市不动产登记通知布告(万兴娟 王平权)

  万兴娟、王平权申请登记位于兴化市安丰镇安东村的不动产,性质为核准拨用/自建房,用处为农村宅/室第。现予通知布告。对通知布告有者,请正在通知布告之日起15个工做日内,持相关材料向我书面提出,过期无或不成立的,我将依法报经兴化市天然资本和规划局核准予以登记制册,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。